第(2/3)页 而周围那些看热闹的人,却在此时纷纷退避三舍,只敢低着头,用余光偷瞄几眼。 这一方面,是因为周重山身上这身军装的关系。 一般人,总是对军人有着敬畏之心,不敢轻易靠近。 更何况是周重山这样,身高腿长,超过一米九,跟个小山一样的。 另一方面,则是因为……周重山额头上的那一条疤痕。 在江柔眼里,那道疤痕是周重山的勋章,给他增加了男子汉气概。 可是对其他人来说。 周重山顶着那条疤痕,不苟言笑的模样,再那么一瞪眼。 妥妥的凶狠! 可够吓人的。 此刻。 就是这个“凶狠”又“吓人”的糙汉子,轻轻松松的拿起了江柔买的所有东西。 还对江柔低声问道。 “就这些吗?还有吗?” 他一点也没觉得江柔买的多,乱花钱,只是尽责的完成一个“搬运工”的工作。 江柔收回亮闪闪的眼神。 甜笑着说道,“就这些,没有了。我们回家吧。” 回家。 这两个字,听得周重山心里,一阵滚烫发热 。 回军属大院的一路上。 江柔跟赵桂芬、林玉兰说着话。 才知道今天军部是开会了,所以周重山才会穿的这么工整。 又说周重山还没结婚,就知道心疼媳妇儿了。 那么多当兵的男人里,就只有周重山是来帮媳妇儿拎东西的。 一句接着一句,疯狂调侃小两口。 江柔脾气好,性子也好,脸上红红的,一路上都笑着。 他们在各家门口分开的时候。 江柔热情的说道。 “桂芬姐,玉兰姐,上次你们来家里送东西的时候,家里连泡茶的茶杯都没有,没能好好招待你们。现在热水壶和玻璃杯,我都买好了,你们下次来,我请你们喝茶。” “好好好,柔妹子热心,我们下次肯定上门喝你的新娘子茶。” 几人又说了几句,就各回各家了。 周重山听了江柔这番话,才算是知道了她为什么要买热水瓶和玻璃杯。 他们的家,真的越来越有模有样了。 …… 周重山将江柔送回院子,他还是要回军营。 江柔对他叮嘱道。 “重山,米面粮油我都买好了,生火和风箱我也学会了,我可以在家里煮饭。你不用在去食堂打饭了,去的次数多了,会被人说的。你晚上早点回来,我等你吃饭。” “好。” 周重山看着江柔俏丽明媚的模样,在听着耳边动人的话,胸膛里是翻滚的热气。 但是等他一出门。 烈日骄阳下,刮来一阵强烈的风。 周重山抬头看了一眼天空。 湛蓝的天空上,白色的云朵移动的速度是肉眼可见的。 第(2/3)页